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4-29 16:52   点击数:1715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家、省等各级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精神,我区相继出台和修订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利用外资工作方案》,引进了一大批优质外资项目。为兑现承诺,继续营造吸引外资优良营商环境,我局将组织申报2020年度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纳入我区当年度实际外资统计的外商投资项目。

  二、资金申报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度南海区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报日期

  申请企业须于2021年5月11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申报,并于5月14日前经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具意见并签章后上报至我局。


附件:2020年度南海区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doc


  佛山市南海经济促进局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李鸿熙;联系电话:86293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