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家、省等各级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精神,我区相继出台和修订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利用外资工作方案》,引进了一大批优质外资项目。为兑现承诺,继续营造吸引外资优良营商环境,我局将组织申报2020年度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纳入我区当年度实际外资统计的外商投资项目。 二、资金申报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度南海区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报日期 申请企业须于2021年5月11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申报,并于5月14日前经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具意见并签章后上报至我局。
附件:2020年度南海区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doc
佛山市南海经济促进局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李鸿熙;联系电话:86293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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