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1年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佛山市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佛山特色的新型标准体系,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地方标准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0〕567号),现公开征集2021年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地理标志产品等特殊技术要求。 (二)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在领域内取得一定成效或形成特色亮点,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范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技术要求或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 (三)市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并能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 三、重点方向 (一)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在公共安全、疾病防控、应急管理、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等领域急需标准提供技术支撑的项目。 (二)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乡村振兴战略、村级工业园区改造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涉及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将《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1)、《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标准草案一式三份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制定地方标准的需求,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提出立项建议。 (三)项目申报单位将《建议书》《汇总表》和标准草案(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fsamrbzhk@foshan.gov.cn。 五、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二)《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三)标准草案。 六、其它事项 (一)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项目承担单位应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技术、人员,具备完成地方标准工作的能力。 附件:1.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2.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联系人:陈雪萍,联系电话:0757-82282630,邮箱: fsamrbzhk@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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