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券兑现“通道”再次开放,还没兑现的你要抓紧啦!

 
日期:2017-03-17 08:51   点击数:2346   来源:佛山科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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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券(第二批)兑现工作

开!始!啦!

尚未兑换的企业follow me

兑现指南这就奉上



一、兑现时间


2017年3月13日至3月30日


二、兑现程序


(一)网上兑现申请

登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otc.cn)之后点击右侧的“服务指引-科技创新劵业务申请”,用之前申请创新券的账号密码登录,进入“会员菜单(科技创新劵业务申请)-佛山市创新券-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 ”进行兑现资料表单填写、附件上传,提交后由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初审、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形式审查。




(二)纸质材料报送

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系统导出所有附件(包括信息表),打印、签名、盖公章(合同盖骑缝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


三、兑现使用方向


2016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券限用于企业向已通过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的科技服务机构(详情见【阅读原文】中相关附件)购买服务,已获得过各级创新券和财政专项经费资助的服务项目不能重复申请。




四、兑现材料要求


已领取佛山市科技创新券的企业登陆原申请系统即可线上提交兑现材料,兑现资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具体兑现材料要求如下:




五、资金配套要求


企业在使用创新券时必须配套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投入,向市内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创新券使用额度占总费用比例不高于50%;向市外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占总费用比例不高于20%


注意啦:

2016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券可用于向2016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相应服务,但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必须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如有疑问,各位可致电以下单位咨询☟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63811667、63811609、8399729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平西路民间金融街A2栋一楼大厅。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服务与管理科):张敏,83350885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贺词,电话:82340445,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陈晓岚,电话:86399259,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谢尔娜,电话:22830349,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候尚军,电话:88663030,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但娅婷,电话:87736621,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



关于佛山市科技创新券

你还想了解更多?

快看☟



什么是科技创新券呀?


  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是政府为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本,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而向企业发放的“代金券”。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作为创新券经费。

  创新券重点用于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研发设计、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或科技中介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以电子券形式发放,获得创新券的单位须在发放之日起一年内购买当年申请指南规定的专项服务并进行兑现,不得转让、买卖,逾期不可使用。


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科技创新券呢?




  凡在我市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企业的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对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且科技成果显著的科技型企业,年营业收入可在5000万元以下),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3、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4、近三年内,获得至少1件发明专利、或至少6件实用新型专利、或至少6项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科技创新券的申请额度分哪几种类别?


  企业每年的创新券申请额度有5千元、1万元、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五种类别。凡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企业,即可申请5千元、1万元、2万元、5万元额度(根据不同的服务类别确定);

  凡符合补助对象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10万元额度:

  1、近三年内,获得至少3件发明专利;

  2、上年度获市级(含顺德)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鉴定项目鉴定研发投入30万元以上。

  企业在使用创新券时必须配套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投入,向市内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创新券使用额度占总费用比例不高于50%;向市外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占总费用比例不高于20%。


科技创新券如何使用?使用时有什么限制吗?




  创新券限用于企业向已通过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以下服务:

  (一)研发设计服务;

  (二)科技金融服务;

  (三)知识产权服务;

  (四)检验检测服务;

  (五)科技中介咨询服务;

  (六)其它科技创新服务。

  已获得过各级创新券和财政专项经费资助的服务项目不能重复申请。



我们企业未来也想申请科技创新券,请问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创新券的申请

  1、市科技局每年在局网站发布创新券申请通知。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代理机构。

  (二)创新券的受理与评审

  代理机构在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三)创新券的发放

  市科技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并根据市政府批复办理发放手续。

  (四)创新券的兑现

  1、代理机构在创新券发放之日起一年内的每个季度最后一周集中受理创新券兑现材料,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兑现材料进行审核。市科技局、财政局按照市科技创新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向企业或服务机构兑现补助经费。

  2、企业使用创新券作为直接支付手段,抵扣购买服务所需费用,由科技服务机构持创新券和相关兑现材料到代理机构申请兑现;也可先全额支付购买服务费用,再持创新券和相关兑现材料到代理机构申请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