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申报2022年南海区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的通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地扎实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现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2022〕4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精神,我局拟开展2022年南海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第一批)申报工作,相关申报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办法实施后通过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认定的自营平台或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开展网络内销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应税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100亿元分档,且为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在库“四上”企业。 二、对电商产业园区、电商行业商(协)会开展电商类培训活动,电商从业人员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 三、首次获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认定的电商产业园,依法诚信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6月13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属地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初审后汇总企业申报资料并出具推荐函报送至我局。 附件:附件1-2.zip 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2022〕48号) 2.《2022年南海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第一批)》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孙泳斌,电话:0757-86337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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