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2〕3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符合要求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参加投保,积极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申报形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申请企业必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按要求在线上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并向本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提交相关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汇总本地区所有企业资料,填写汇总表,对企业填报的信息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并于2月9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另附电子版)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30日 (联系人:梁晓明,联系电话:833852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