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工业企业“小升规”升规入库奖励、搬迁补贴扶持及融资贴息扶持的通知南庄镇、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28号,以下简称“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详见附件1),对我区2019年“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升规入库奖励、搬迁补贴扶持及融资贴息扶持,为加快政策兑现,提振企业信心,请各镇(街道)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奖励及扶持,具体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近3年在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19年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一)升规入库奖励 按照“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首年奖励15万元 X,其中15万元为“申报即奖”,截至目前,申请该项奖励的企业奖励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接下来开展组织扶持对象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即“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中的“X”)工作。根据区税务局提供企业2018及2019年度入库税收数据,我区共78家企业可申报该项奖励(名单见附件2)。(二)搬迁补贴扶持 根据“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区内搬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从区外搬迁到我区,且工商、税务在我区进行登记并已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搬迁到我区当年升规入库的工业企业)进行补贴,补贴分2个类型进行:A类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B类企业为除了A类企业类型外的一般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区内搬迁的,5年内奖励不超过一次。)2019年我区“小升规”工业企业(名单见附件3)于2019年内发生区内搬迁或由区外迁入的,可申报本项扶持。 (三)融资贴息扶持根据“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在禅城区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的相关许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指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对产业(产品)进行科学定位.以克服资源与环境的约束,并具备五大能力.即技术创新能力、产品竞争能力、资本扩张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小升规”培育工业企业(指(一)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500(含)-2000万元(不含)之间,目前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二)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800(含)-1500万元(不含)之间,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望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融资贴息扶持。 申报条件:针对“小升规”培育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企业小额贷款并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 贷款贴息额度:单个企业如成功申请小额贷款(贷款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按实际发生的利息的50%予以补贴,连续扶持3年。 三、申报材料 (一)升规入库奖励 1.申请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1份;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收复印件1份; 3.2018年度、2019年度完税证明,收原件各1份。 (二)搬迁补贴扶持 1.申请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1份;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收复印件1份; 3.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收复印件1份; 4.企业与迁入园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融资贴息扶持 1.申请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1份;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收复印件1份; 3.企业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借据、利息发票,核原件,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四、申报时间节点及审批流程 (一)网上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5月29日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http://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资料。 (二)初审(5个工作日):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依照企业申报扶持资金的类型,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6月5日前加具初审意见和公章。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表单填报不完整的,申请人重新补正提交申请(补正时间不得超过初审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办理。 (三)审核(5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区统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在6月12日前形成奖励扶持方案。 (四)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于6月15日至19日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提交收费凭证(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的,企业在6月30日前提交以下拨款材料至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工业发展科(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901,彭安可、林燕82061357): 1、禅城区财政拨款单位账户情况表原件(企业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1份); 2、上述银行账户2个月有效期内任意一笔流水的复印件或截图1张(企业盖公章)(1份); 3、收据原件(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收据内容填写:今收到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拨付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 万元(金额根据公示最终确定金额填写,收据日期写当天,经手人处签名,不接受A4纸的收据)(1份); 4、如公司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六)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收齐收据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向区财政局发起支付申请,在区财政局下达指标且资金额度成功授权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联系方式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28号).pdf 附件2.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升规入库奖励(经济贡献增量返还部分)名单.doc 附件3.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小升规”工业企业名单.docx 附件4.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申请表.docx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彭安可,联系电话:8206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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