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日期:2023-04-25 23:29   点击数:668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经科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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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积极申报。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工信厅入库通知和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和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

  二、严格报送时限。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单位将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于5月15日前提交到我局。我局将组织项目单位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和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附件3.项目入库情况表.xlsx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李想,8234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