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入库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各镇(街)经发办、各相关商(协)会、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入库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佛商务服字〔 2023〕 3 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本项目,请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务必于4月26日前送至区经科局外资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设有封面和目录,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需编写页码,目录及页码与所附材料对应准确,并在申报材料侧边标注企业名称。 2.申报材料的封面、申请表(附件2)、平台服务对象中的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名单(附件3)、承诺书(附件4)、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报告需加盖公章,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4)法人代表签字(签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 3.需同时提供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加盖公章后)的电子文档,附件2、附件3、附件5提供可编辑文档;电子版文件以“公司名称-材料标题”命名。 4、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先将电子版报送区经科局初审辅导(邮箱:54474158@qq.com),待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打印制作成标书,一式三份,盖公章和法人签字/签章,报送至我局。纸质送审地址:禅城区政府同济东路通济大院8楼808室-外资管理科。
附件: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入库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zip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生,15627235350 蔡生,823462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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