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债券融资发展扶持办法》

 
日期:2020-12-10 15:33   点击数:2392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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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债券融资发展扶持办法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例,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扶持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实现持续规范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 贴息支持

  企业成功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工具,按照融资金额2%给予企业贴息扶持,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

  (二)机构支持

  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主承销商,按照发行规模的1%,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家机构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

  本地法人金融机构自本办法实施后首次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资格的,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本地法人金融机构自本办法实施后首次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商资格的,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

  (三)创新支持

  企业发行创新型债券融资工具(创新创业债券、绿色债券等)属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首发的,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