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关于公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实施办法》(禅石办规〔2021〕1号)的公告

 
日期:2021-12-17 18:25   点击数:2327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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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赋能“十四五”新一轮的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石湾镇街道将挖潜和发动更多科技型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和上规模,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工作实施细则》《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实施办法》(禅石办规〔2021〕1号),现予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石湾镇街道办事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地址: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323室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83139980

  附件:禅石办规〔2021〕1号(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