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街)经发办,各商(协)会,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2023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共计支持11个项目,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申报材料等详见《2023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申报指南》。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申请纸质资料(含承诺函,附件2)一式两份交区经济促进局外贸发展股,一式一份交所在镇(街)经发办。请注意,纸质资料需为扶持通上打印含水印版本,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册内每页亦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涉及签名部分(如申报表等)需为手写签名。 请各镇(街)经发办认真核对企业材料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签名及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8月18前报送区经促局外贸发展股。 区局及镇(街)经发办联系人表格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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