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23-07-13 11:47   点击数:715   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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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拟开展2023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第一批即合同规定中期评估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及之前的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组织机构

  我局拟委托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作为本次中期评估工作组织的服务机构。

  二、中期评估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评估申报材料后,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及现场核查,综合评价后得出中期评估结论。

  三、中期评估程序

  (一)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开展申报培训工作,主要解读中期评估有关政策规定、专项资金管理、申报流程、注意事项等。培训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二)项目承担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入“2023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第一批)”入口,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对佛山扶持通平台的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

  (五)经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六)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及现场核查,出具中期评估结论。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与审查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扶持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24时前。

  2.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24时前。

  3.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线上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24时前。

  4.形式审查发现材料不完整的项目,承担单位补充后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24时前。

  5.项目承担单位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7:00前。纸质材料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9楼912室。

  (二)材料装订的规范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至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后报送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

  (三)现场核查要求

  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按照中期评估的要求,组织专家到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项目承担单位须配合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或熟悉项目情况的团队成员现场答疑等,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原则上须参加中期评估现场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自筹经费要求

  本次中期评估将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评估,《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要求项目承担(申报)单位属企业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资助金额(各专项经费方式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项目中期评估结果运用

  项目中期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中期评估的项目将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拨付下一期经费甚至追回结余经费等处置方式;对于延期整改后仍然不通过中期评估的,按照政策规定终止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务必高度重视中期评估,配合做好项目中期评估相关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报相关情况。

  (三)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项目承担单位应建设内部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项目预算、预算调整、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况,接受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联系人:邢红珠,联系电话:0757-83303138,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9楼912室,邮箱:kjjwangyc@ fskjj.foshan.gov.cn

  (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联系人:王轶超,联系电话:0757-83386959,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3室。

  (三)业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

  七、监督投诉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