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15 09:49   点击数:559   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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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及其附件《广东省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壮大我市绿色建筑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作用,我局拟征集和更新我市绿色建筑专家库,请各区、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研究人员。

  (二)长期从事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以下资格之一:高级技术职称,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师资格;

  (二)专业范围为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施工管理、物业管理等专业;

  (三)从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方面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熟悉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参与绿色建筑技术评审(审核)工作;

  (五)在职国家公务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七)省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专家填写推荐表,提交相关资料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经审核,可直接入库。

  三、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相关规划、政策法规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

  (二)参与绿色建筑标识、预评价评审相关工作;

  (三)参与市、区组织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检查督导;

  (四)参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有关科研课题、标准规范的咨询论证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评价;

  (五)参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有关宣传培训。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须征得本人同意),择优推荐专家上报,填写《佛山市绿色建筑专家库入库推荐表》(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专家聘书、服务案例等)复印件,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3月29日纸质版和电子版(收件邮箱:fsjzjnxh @126.com,《推荐表》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协会汇总。

  我局将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年龄结构及专业结构合理搭配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入库专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专家名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16年已入库的专家(详见附件2)也须提供《佛山市绿色建筑专家库入库推荐表》和相关材料,详细请参照推荐程序,完成信息更新后将成为新一轮绿色建筑专家库入库专家。如无提供相关材料视为放弃佛山市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资格。

  附件:

  1.佛山市绿色建筑专家库入库推荐表

  2.佛山市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

(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协会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757-8106619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动力联盟大楼东区502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