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遴选佛山市花卉和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花卉和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工作,我市拟组织开展佛山市花卉和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入库,现就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主体资格。申报主体为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等,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地点位于佛山区域范围内,从事与花卉或生蚝全产业链相关业务,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财政资金扶持范围。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花卉或生蚝产业发展方向,契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扶持的项目建设内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水平提升、现代化市场流通体系和品牌体系建设、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等)。申请项目不得将建设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社保支出、临时人员劳务费用、债务支出等)、购买生产资料、兴建楼堂馆所、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对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单个主体简单扩大规模、休闲农业等内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再支持。 (三)项目成熟度高,实施主体必须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 (四)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企业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3。 (五)如企业承担过中央、省级相关建设项目,能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XXX区基本情况表(附件1,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填写); (二)佛山市XXX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2,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佛山市XXX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时间 请各区、市有关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上午12:00之前将入库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17:00之前报我局投资合作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项目入库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实施主体申报入库的指导。要认真核查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条件,特别要核查企业申报实施的内容是否与其他中央、省项目资金建设内容重复。 (二)企业对自愿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配套资金需足额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市将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实施主体条件,择优确定佛山市花卉和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一)市农业农村局:林先生,83281463 (二)电子邮箱:linly@fsny.foshan.gov.cn 附件: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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