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集聚化发展,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3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件 在禅城区范围内从事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或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优化提升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以及上一年度在禅城区地方经济贡献达50万元以上的分公司。 二、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5月29日至6月28日期间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资料并提交。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请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申报指南》(附件2)具体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的系统申报材料不齐全、填报不完整的,需补正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到平台,逾期视为放弃办理。 (三)经镇(街道)复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书(胶装一份,含提交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在5个工作日内交至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服务大厅(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3座1层)。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请各镇(街道)做好辖区内企业奖励申报的发动、组 织、审查推荐工作。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佛山市禅城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申报指南.pdf 附件3:佛山市禅城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申报表(空表).docx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经科局,82340447、82340435;祖庙经发办,82165211;张槎经发办,82501091;石湾镇经发办,83311216;南庄镇经发办,85399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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