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26 09:37   点击数:3281   来源:佛山市工信局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便函〔2020〕582 号)的要求,结合佛山实际,今年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申报省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3.企业上年末总资产:须达 3000 万元以上。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须达 300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5.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 3%以上。

  以上 3、4 指标要求,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可适当降低不超过 20%。

  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1.专业化评价指标。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75%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 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 40%以上。

  2.精细化评价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3.特色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 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4.新颖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 2 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 10 项以上与主 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二、推荐程序和推荐材料

  (一)推荐程序。采取企业自愿申报、逐级遴选推荐的方式。

  (二)推荐材料。

  1.2020 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 2);

  2.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 3);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8 年、2019 年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省部级以 上获奖证书等。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发动,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二)此次推荐工作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遴选条件和范围的中小企业,均可纳入推荐范围。2017 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愿继续纳入专精特新企业,须在此次重新申报。

  (三)请将推荐2020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易方旭,电话:83997689、13925929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