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

 
日期:2020-04-28 11:06   点击数:2002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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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补充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参加本批申报的企业(上一批申报的企业如已提交可不重复提交)对照《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附件1)的二、建设条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填写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申报表自查情况简述中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事项、佐证材料清单,提交对应申报条件的校企合作协议书、产教融合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0年5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区发展改革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请各发展改革局会同教育、人社经促、国资等部门积极组织初审并出具企业信用情况核查情况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原则上不得在工作方案外增设条件,对符合条件企业应报尽报。

三、请各单位对各自联系企业或业务关联企业进行广泛推荐(企业报送资料要求见第一点)汇总意向企业名单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

各市直单位,发展改革局于2020年5月6日前将申报企业清单及初审意见(加盖公章)、企业申报材料通过OA 或电子邮箱反馈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

      2.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doc

          3.关于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各区联系方式.xls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