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支持中小企业和 民营经济发展要把握这个大原则

 
日期:2018-12-27 09:43   点击数:2086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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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11月29日,李克强总理在江苏南通考察罗莱公司。

李克强总理12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项议题是部署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要进一步认真梳理,抓住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问题,实打实推出一些具体举措,给市场释放积极信号。”总理明确要求。

李克强说,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创业创新和就业扩大。

他强调,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要把握好一个大原则。“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最大的呼声,首先是希望能按照一视同仁原则,让各类市场主体切实依法依规公平竞争。”总理说。

当天会议决定,要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涉企重要政策制定要听取企业意见并合理设置过渡期。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对民间投资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支持提升创新能力,推出相关推荐目录、帮助科技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快速进入市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可依托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建设,支持民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家标准制定。

会议确定,要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改进融资服务。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将支小再贷款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银行。出台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的指导性文件。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会议强调,要维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对因法定规划调整等导致企业受损的,建立补偿救济机制。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都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李克强特别要求,做好政策的配套落实,不能让配套文件之间相互“打架”,损害政策的信用和效力。出台所有文件要尽量消减“计划”色彩:少下指标,多“造环境”。

“政府部门要认真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坚决避免直接干预市场、干预企业,通过不断减负松绑解困,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总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