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申报2016年佛山市第一批专利特派员的通知

 
日期:2016-04-08 11:32   点击数:2312   来源: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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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特派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科知〔2015〕19号),我局决定全面开展专利特派员工作。现组织申报2016年佛山市第一批专利特派员,并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佛山市登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

    (二)在佛山市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中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证的从业人员;

    (三)佛山市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证的从业人员;

    (四)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已经认定并推荐的知识产权特派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科研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有较强的综合业务素质,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承担特派员工作的必要时间;

    (四)拥有良好信誉、优秀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服务理念。

    三、申报流程

    (一)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经工作单位盖章后报送申请资料;

    (二)我局根据需要与相关条件,邀请有关部门与专家共同对申报成为专利特派员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定专利特派员人选;

    (三)通过审核的专利特派员,我局将进行公示,并进行培训,发放专利特派员证书。

    四、申报材料与报送方式

    (一)佛山市专利特派员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对象类别属于第二、三类的,需提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证;

    以上材料全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直接报送(可邮寄)到佛山市专利代理人协会,地址:佛山市圣堂二街11号楼(原佛山科学馆后座办公楼)2楼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四)各区的知识产权特派员(申报对象第四类)请把申请表和附件提交到所在区的经科局,由区经科局加盖公章统一报送。

    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下午17:00。

    五、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专利代理人协会

    联系人:佘晓杰、梁志平,电话:0757-82960883

    (二)佛山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管理科

    联系人:潘绮雯、徐欣明,电话:0757-83997298

    附件:1.佛山市专利特派员申请表

          2.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特派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科知〔2015〕19号)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