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申领2021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机构补助的通知

 
日期:2023-03-20 23:26   点击数:1842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7号),我区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2021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

  机构补助资金在佛山扶持通系统申领,请各镇(街道)经发办积极配合通知有关企业申请资金。为顺利开展补助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件

  (一)补助对象

  注册(登记)地址在佛山市禅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见附件):

  1.202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审查的企业。

  2.2021年获得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不予资助的情形

  1.本通知发布之前商事登记地址已迁出禅城区的单位。

  2.申请认定时商事登记地址不在禅城区的单位。

  二、申领流程

  (一)申领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前,申领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浏览器打开网站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或微信小程序搜索“佛山扶持通”),进入“(秒批)2021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补助”项目入口进行申领。

  (二)已完成注册的单位在线核对申领主体、补助金额,并补充完善银行账户支行信息即可办理申领。

  (三)申领单位如对申领信息有异议,请在2023年3月24日至4月14日期间,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进入“(申诉)2021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补助”专题提交申诉。

  (四)补助资金将于申报期结束后集中拨付。

  三、咨询电话

  扶持通技术服务电话 83282211(技术支持)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2340845、82340448(业务咨询)


  附件:附件:2021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扶持补助名单.xls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