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专项(第一批)供需对接和入库立项工作的通知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1年佛山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专项(第一批)揭榜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供需对接和入库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情况 揭榜申报时间内共计收到有效的揭榜方案18项,所有榜单任务均有收到有效揭榜方案。其中,榜单任务“4.1适应现场快速使用的荧光检测PCR仪及电化学酶免生物传感器”因出榜单位放弃出榜计划,予以终止;其它榜单任务对应的揭榜方案均进入专家评议环节,揭榜方案及专家评议结果由评审机构送达出榜单位。 二、供需对接安排 (一)工作内容 由出榜单位选择意向揭榜单位,并就出榜项目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对接磋商,明确合作形式、工作计划、双方权责、验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签订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 (二)时间节点 供需对接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7月23日前完成,出榜单位应在限定时间内与意向揭榜单位开展合作磋商工作。 (三)其它事项 1.我局已委托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为供需对接工作提供咨询和答疑服务,揭榜单位可就佛山市科技管理政策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57-83303138。 2.出榜揭榜双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达成合作意向或采用“赛马制”方式揭榜的榜单任务,由出榜单位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可纳入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储备库。 三、入库立项安排 (一)工作内容 由出榜单位联合揭榜单位共同填报《佛山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联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提交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进行备案,经市科技局评审认定通过后予以入库立项。 (二)时间节点 《申报书》线上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8月16日17:00,出榜揭榜双方原则上应于上述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并提交至出榜单位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7:00,经审核的推荐项目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三)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入库立项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七份,包括: 1.《申报书》; 《申报书》须统一登陆“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录入,形式审查通过后,从平台上导出、打印、装订成册,并由出榜揭榜双方项目负责人亲自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 2.出榜揭榜双方合作合同或合作协议; 3.出榜揭榜双方项目计划书; 4.出榜单位和揭榜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5.出榜单位和揭榜单位的近两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不满两年单位只需要提供近一年度的相关资料); 6.出榜单位和揭榜单位的研发费明细账; 7.自筹经费承诺书(由有项目自筹经费要求的单位提供); 8.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在岗证明材料等),其中身份证明材料需由当事人签字并手写如下内容:“本人知悉2021年佛山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专项(第一批)申报相关事项,并同意用于该专项申报”; 9.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联合揭榜合作协议(联合揭榜时须提供)、科研伦理承诺书(涉及科研伦理问题的项目须提供)等。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书》中相关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是项目入库立项阶段评审认定的重要依据,请出榜揭榜双方认真核定并准确填写。项目获得入库立项后,《申报书》中提到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验收考核指标不得发生变更。 (2)出榜揭榜双方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将实施全流程的形式审查和相应管理措施。 (3)项目获得入库立项后,出榜揭榜双方须按相关管理规定配合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做好科技统计任务,并按时呈交项目年度报告和验收报告。 (4)出榜单位在“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填写《申报书》前,应做好单位账号、申报人账号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以免无法及时收到系统的通知短信。 四、咨询电话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组织科),电话:0757-83355841,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757-83282211。 五、监督投诉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梁仁滔,电话:833558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