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2000万元!佛山拟出台12项措施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日期:2021-06-26 10:44   点击数:2145   来源:佛山工信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6月18日,佛山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发布《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拟通过12项具体措施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包括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示范工厂、支持打造数字化智能改造转型标杆、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支持建设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支持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支持培育数字化专业人才等。


其中,多项支持政策拟提供大笔资金扶持。例如,优秀数字化示范工厂最高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数字化示范工厂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数字化示范车间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扶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最高给予800万元扶持等。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中的十二项具体措施:

图片

1.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示范工厂


支持制造业企业联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打造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支持开展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5G在生产制造的应用场景,建设5G全连接数字化工厂。


(一)数字化示范工厂。每年认定不超过20个佛山市数字化示范工厂。综合企业投资建设、财税贡献等情况,优秀数字化示范工厂最高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数字化示范工厂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已获得数字化示范工厂奖励的企业,入选优秀数字化示范工厂,按差额进行奖励。


(二)数字化示范车间。每年认定不超过40个佛山市数字化示范车间,数字化示范车间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累计获评数字化示范车间不超过5个。已获得数字化示范车间奖励的企业,入选优秀数字化示范工厂或数字化示范工厂,按累计奖补的差额进行奖励。


2.支持打造数字化智能改造转型标杆



支持制造业企业综合运用智能制造装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推动主要产业智能化制造能力快速提升。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一)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每年组织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事前申报,评出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按照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30%、最高300万元给予扶持,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30%,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拨付7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中期检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全额追回第一次拨付的扶持资金。


对入选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佛山本地项目,按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投入总额的50%。


(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每年在全市重点行业,按照项目计划投入总额分档组织以机器人应用为代表的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事前申报,评出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按照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20%、最高800万元给予扶持,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30%,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拨付7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中期检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全额追回第一次拨付的扶持资金。


项目投入中已获得市工信局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的部分,不再获得此条款的扶持。


3.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鼓励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信贷支持力度,设立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并有针对性地创新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通过分担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银行贷款贴息。对佛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按照项目的数字化设备及其配套装置、数字化系统、工控软件等数字化转型建设的银行贷款在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贴。


纳入补贴的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0个基点,根据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贴息比例分档,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企业贴息90%、10亿元(不含10亿元)至50亿元(含50亿元)企业贴息80%、50亿元以上(不含50亿元)企业贴息50%。


在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可每年申请一次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融资风险补偿。在市融资担保基金项下设立规模为10亿元的专项资金池,首期到位资金5亿元,对各类金融机构发放的“数字贷”等金融产品予以风险补偿。单个企业在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池项下融资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风险分担比例按企业融资金额分档设置,风险分担比例最高为50%。



4.支持中小企业“上云用云”



支持制造业企业购买先进联网生产设备或升级改造非联网设备,采用云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生产经营在线协同,促进降本提质增效。佛山制造业企业购买使用《佛山市制造业企业“上云用云”应用服务目录》的产品,按不超过其实际合同金额的50%进行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5.支持建设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



加快模具、五金、塑料、有色金属、装备、家电、服装、纺织、钢贸、汽车等传统产业集群的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联合行业龙头、行业协会等机构,推动产业链数字化升级,实现产业集群协同生产,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每年入库不超过10个以下(一)(二)两类型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每年开展入库集群试点复检,通过复检的集群试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奖补,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产业集群奖补年限累计不超过3年。申请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奖补的,不能重复申请本政策中的打造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奖补。


(一)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试点。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等费用给予奖补,奖补比例不超过已投入金额的50%,单个集群每年奖补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中小企业抱团数字化转型试点。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商牵头组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联合体,每年给予试点集群牵头单位1000万元服务额度,对该集群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项目给予奖补,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服务合同投入金额的50%,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6.支持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一)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每年评选不超过50家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入池企业的产品列入《佛山市制造业企业“上云用云”应用服务目录》。对首次入选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奖励20万元,在政策有效期内,对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2000万元、纳税累计达1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每年评选不超过35家佛山市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应用服务商入池,入池企业的产品列入《佛山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应用服务目录》。


对首次入选佛山市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于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应用示范项目中提供服务的资源池企业,给予其服务合同金额5%、最高200万元的扶持。


(三)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对本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按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分档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等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上述企业纳入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名单,并直接入选市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在获得此条款扶持资金的同时,可获得对首次入选资源池的企业20万元奖励。


7.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


支持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企业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跨行业、跨地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对国家或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项目,最高按项目建设金额的30%给予项目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若项目已获得上级补助,则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建设金额的50%。


8.支持工业互联网APP开发应用


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和工业APP的开发,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制造业关键业务环节的需求,推动工业APP向平台汇聚。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获得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9.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


支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升供应商智能制造能力,以龙头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共建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佛山产业服务平台功能深化平台功能,建设提供检测检验、能耗优化、制造协同、供应链协同等应用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支持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协同生产管理,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的优势,实现工业技术软件化、网络化、智能化。


(一)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佛山本地企业入选国家工信部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获得国家工信部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是支持其总部落户佛山,一次性奖励800万元;二是支持其在佛山设立控股子公司,在政策有效期内,对服务本地企业达200家、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推动佛山工业互联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二)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每年认定不超过20个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地企业运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于特定行业平台、特定区域平台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10.支持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


推动重点产业集群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积极对接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建设具有佛山特色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示范基地,推动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应用,深化5G技术在生产制造环节的应用。对入选国家或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含工业互联网、5G应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一次性奖补500万元。


11.支持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


(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具有较强数字化服务能力相关单位、涉企行业协会等机构针对佛山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指导、人才培训、应用推广、政策宣讲等公共服务,采用事后补助方式,按不超过服务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50%进行奖补,单个机构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数字化智能制造产业监测及诊断服务。

①市级每年安排300万元引入产业监测服务机构,围绕机器人生产、应用与公共服务三个方面,对以市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内单位为主的产业链企业情况、以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应用示范项目为主的机器人应用情况和产业公共服务环境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②市级每年安排500万元引入优秀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为佛山不超过50家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


(三)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对服务本地企业超10家、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300万元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总额5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机构加快产业园区、产业特色明显的工业园区、大型厂区特别是村级工业园改造园区的5G、千兆光网、物联网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对5G网络覆盖率、光网传输速率、工业设备5G联网率等达到一定规模和水平的,按基站、光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园区建设方资金补助。


12.支持培育数字化专业人才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大力引进数字人才,对在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参照《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认定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奖励。鼓励企业柔性引进海内外专家智力资源,单个人才(项目)补贴最高100万元


(二)加快人才基地建设。支持本地高校、技工院校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职教理念、职教模式、培训项目,开展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与学校开展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实训平台建设。对获评“佛山市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人才实训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引进或合作的重大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