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7-22 10:09   点击数:2103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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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200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名额分配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及高校、科研院所从入选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人选中推荐(名单见附件2)。推荐顺序:优先从杰出人才中推荐,其次从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推荐。上述推荐名额不足时,再从进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答辩评审人选中择优推荐。如汇总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少于科技部分配名额时,不再另行组织推荐工作。
推荐人选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5日前回国),并且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的一个类别项目。如通过科技部申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后,推荐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不能同时再通过人社部、教育部等其他部门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可另行单独推荐1名人选(请在《推荐情况汇总表》标注“单独推荐”),经省科技厅汇总直接报送科技部。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从企业中推荐1个,暨南大学、省属高校及科研院所各推荐1个,经省科技厅评审后择优推荐报送科技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可单独推荐1个(请在《推荐情况汇总表》标注“单独推荐”),经省科技厅汇总直接报送科技部。

  (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从入选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人选中推荐(名单见附件3)。推荐顺序:优先从入选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推荐,上述推荐名额不足时,再从进入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答辩评审人选中择优推荐。

  推荐人选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10年以内(2005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期间注册);

  2.创办5年以内(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的企业,最近一年(2014年度)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时间5年以上(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企业,最近两年(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3.各地市国家级高新区可另行单独推荐1个人选(除入选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及进入答辩评审人选外),其中广州高新区可另行单独推荐2个(请在《推荐情况汇总表》标注“国家级高新区单独推荐”),经省科技厅汇总直接报送科技部。

  (四)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及高校、科研院所各推荐1个,经省科技厅评审后择优推荐报送科技部。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条件详见《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推荐申报程序如下:用人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并生成推荐人选用户名和密码,推荐人选在网站上进行申报,填写时请认真阅读《申报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6)和《网上推荐操作说明》(见附件7),下载打印PDF(带草稿字样)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1份),并参照填写模版将申报信息认真填入《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于8月10日17:00前一并报送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

  三、推荐要求

  (一)深圳市单列,自行组织申报。

  (二)同一法人单位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三)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

  (四)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在申报。

  (五)推荐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确保所填信息与附件材料名称、内容和数量对应且真实无误后,按推荐顺序排序,形成推荐建议(即汇总申报各类人才《推荐情况汇总表》),加盖推荐部门公章,于8月15日17:00前与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科技,电子版请同时发送邮箱rcgdstc.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六)经省科技厅确定拟推荐的对象,应由依托单位在内部进行为期一周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人:刘铭,陈建新,刘佐菁

  电 话:020-83163351,83163358,8316335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209室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200号)

  2.2015年广东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备选推荐名单

  3.201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备选推荐名单

  4.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项目推荐表(样表)

  5.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

  6.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7.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网上推荐操作说明(申报单位、申报用户)


省科技厅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