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南海区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和金属贸易骨干企业扶持奖励的通知各镇(街道)经发办: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及金属贸易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17〕46号)的要求,请组织相关企业或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有色金属交易平台扶持需提供如下资料: 1.佛山市南海区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及金属贸易骨干企业发展扶持申请表(见南府〔2017〕46号附件1); 2.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已报备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内须包含交易额、有色金属现货交易的交割率和运营情况(运营主体、运营地点); 4.承诺书(见附件2)。 二、申报金属贸易骨干企业扶持需提交如下资料: 1.佛山市南海区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及金属贸易骨干企业发展扶持申请表(见南府〔2017〕46号附件1); 2.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纳税证明(须包含年度销售额);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已报备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内须包含批发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比例; 5.承诺书(见附件2)。 请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按照《通知》的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后连同企业申报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1年5月14日前报我局商贸流通股。 附件:附件1-2.zip 1.南府〔2017〕46号 2.承诺书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陈晓碧,联系方式:86336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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