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2 11:04   点击数:1549   来源:广东省工信厅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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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信节能函〔2021〕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89号,以下简称《通知》,可登录工信部网站查阅),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申报,现就申报相关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组织申报包括“工业节能技术装备”“‘能效之星’产品”和“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三个方面的内容。节能技术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可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机械、轻工、纺织、食品、电子、医疗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节能装备申报范围重点包括:高效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内燃机等;“能效之星”产品申报范围包括: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并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范围包括:5G网络节能技术产品和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同时,将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目录(2020)》中已有技术产品进行复审和更新,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需求的技术产品,将继续纳入本年度目录。

  二、申报要求

  按企业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各申报企业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分类提交申请(《通知》附件1、2、3),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按《通知》附件4要求汇总后,6月15日前报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可参照前述程序,组织本行业申报工作。

  企业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7日

  (联系人:张益民,电话:020-8313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