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634号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3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佛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
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二、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请按附件1的提纲编写); (二)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3); (三)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5); (四)107-1表,107-2表(附件6)。 三、报送要求 (一)相关评价表可从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fset.gov.cn/)“办事指南”—“项目申报”中下载本行业空白表格填写。 (二)请各企业按各区通知要求,将加盖骑缝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送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版申报材料中,《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应为word或wps格式,《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应严格使用我局提供的excel格式。 (三)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材料审查后(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式一份)于5月25日前报送佛山市经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联系电话:0757-82229485、83281686;联系人:刘小姐、谭小姐)。
附件:1.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制造业)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信息服务业) 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5.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6.107-1表,107-2表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11日 (联系人:彭启生,联系电话:8216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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