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佛山补充实施指引(2024版)》及其配套实施文件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方向及《佛山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用绿色建材技术指引》(2023版)的最新要求,我局对《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佛山补充实施指引》进行优化调整。经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现将《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佛山补充实施指引(2024版)》印发给你们。修订后的佛山补充实施指引继续与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并行实施,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参建单位提供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局建筑业发展和设计科技科反映。 附件: 1.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佛山补充实施指引(2024版)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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