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7-13 09:28   点击数:1811   来源: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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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7〕2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现将《佛山市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7日

    

佛山市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7〕2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推动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力度,提升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效果,保持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假冒专利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防止和打击创新领域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提振创新者与权利人信心,营造健康有序、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的满意度,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佛山和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重点

  以电子商务、药品、建材、汽配、家电、儿童用品、装备制造为重点领域,以展会为重点环节,以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和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执法专项行动。

三、工作任务

  (一)严肃查处专利侵权大案要案

  对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的专利侵权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凡属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和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案件,要优先立案,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加大打击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公开审理专利侵权大案要案时,要积极组织社会公众旁听。主动曝光一批专利违法侵权企业,形成打击侵犯专利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严厉打击假冒专利行为

   通过摸查或者接受举报,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大型商场或者商品批发市场作为整治重点,通过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进一步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责任制和专利产品备案、审查制度;对查获的假冒专利产品,依法采取禁止销售、销毁等办法处理,并及时查清其生产源头,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查源头,端窝点,堵漏洞,严厉打击假冒专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清肃专利假冒伪劣商品。

  (三)切实做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

  积极与本地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沟通,抓紧做好电子商务领域中专利侵权现象的发生与监管的调查摸底工作,共同探索创新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机制。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侵权举报投诉或调处请求和假冒专利的行为,应尽快立案查处。将网上监管和网下监管相结合,强化在本地对侵权线索的反向追踪,深挖生产源头,并将专利违法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地方知识产权局查处。

  (四)继续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严格依照《广东省展会专利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指导、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展会专利保护工作。继续积极进驻规模和影响大的重要展会,积极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协助大会快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投诉,维护会展的正常交易秩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指导各会展主办单位,从源头抓起,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展品展前审查关。

   (五)积极开展专利执法协作

    加强与公安、工商、版权、海关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和协作,有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安执法联络室的作用,密切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合作,借助刑事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推进完善进出口环节专利保护协作,建立进出口环节专利侵权判定机制,带动对生产源头、销售环节专利侵权行为的治理。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切实发挥泛珠三角区域以及粤闽沿海城市等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认真做好案件和线索移送、委托调查取证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必须高度重视

    要充分认识专利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各项工作。要以强化职能为突破口,配备先进执法设备,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要确保执法经费落实到位,规范执法经费的使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格办案效率的监督管理,强化期限意识和效率意识,提高办案效率;要加强技术手段运用,拓展专项行动类型与方式;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查漏补缺,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形成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要以保护促创新,以保护促申请。要坚持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注重法律法规宣传,敦促和引导全社会讲规矩、守法纪;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及时报道打击成果和典型案件,向社会展示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成果,营造声势,提高权利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 

(三)认真总结上报

认真开展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案件信息报送和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案件信息和执法数据尽快录入“全国专利执法办案报送系统”,及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与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