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6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6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6]14号)的要求,现将该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我局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承担2016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组织工作,申报资料由协会审查后汇总上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参加本次评价的企业下载并认真填写《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 2.打印《申报书》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形成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要求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并按材料顺序制作目录。证明材料是《申报书》所填内容真实性的重要佐证,请按照《申报书》中附件清单,依据填写内容和企业实际情况附上。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清单:
3.电子版《申报书》以“创新型企业评价申报书-企业名称”为文件名保存并制作光盘或存入U盘,附件清单的内容可不列入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各区经科局(顺德区自行组织申报)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企业材料汇总后报送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三、联系方式 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联系人:刘莉莉、谭少如 电话:83280648、83281686 禅城区经科局联系人:陈涛杰 电话:82340449 南海区经科局联系人:蒋阳梅 电话:86331271 三水区经科局联系人:关伟秋 电话:87700138 高明区经科局联系人:罗敏婷 电话:88669696 市科技局联系人: 潘润棠 电话:83355498 附件:省高企协会申报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