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6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6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6]13号)的要求,现将该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我局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承担2016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组织工作,申报资料由协会审查后汇总上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按照《广东省2016年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链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下载并认真填写《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链接)。 2.打印《申报书》和各项书面证明材料,形成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要求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并按材料顺序制作目录。证明材料是《申报书》所填内容真实性的重要佐证,请按照《申报书》中附件清单,依据填写内容和企业实际情况附上。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清单:
3.《申报书》电子版以“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企业名称”为文件名保存并制作光盘或存入U盘,附件清单的内容可不列入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各区经科局(顺德区自行组织申报)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企业材料汇总后报送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三、联系方式 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联系人:刘莉莉、谭少如 电话:83280648、83281686 禅城区经科局联系人:陈涛杰 电话:82340449 南海区经科局联系人:蒋阳梅 电话:86331271 三水区经科局联系人:关伟秋 电话:87700138 高明区经科局联系人:罗敏婷 电话:88669696 市科技局联系人: 潘润棠 电话:83355498 附件:省高企协会申报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