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2-01-28 15:53   点击数:1451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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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企业迅速开展申报,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关于网上系统申报

  符合2022年度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条件的企业(单位)即日起至2月22日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https://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表格按照指南要求制作完整的纸质资料递交申报。网上申报时,正确填写项目名称(格式为:线下境外展会举办时间 展会地点所属国家(城市) 展会名称;线上展会举办时间 展会名称),并确保上述表格中信息正确无误。

  二、关于纸质资料申报

  (一)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连同其它纸质资料报送区经科局一式三份。

  (二)品牌培育项目按指南要求报送市区经科局纸质材料一式七份。

  (三)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按指南要求报送区经科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申报材料请按指南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自制目录和页码,并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详见附件2-9)胶装成册,盖骑缝章,不能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上述资料须于2月22日前报送区经科局。

  三、关于申报材料的电子书

  请企业根据指南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电子书(所有材料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一项目一文件),于2月22日前发送到邮箱3271387215@qq.com(邮件名:公司名字 项目名称)。

  以上所有资料申报企业(单位)均应留底一份备查、资料先送到我局审查无误后再胶装成册。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1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芳琳82340861、蔡国培8234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