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受保企业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01 申报对象 纳入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且已偿还本息的贷款项目,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已还本付息且此前未申报过贴息的。 02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融资项目给予贷款利息20%的贴息,单笔融资项目贴息计算时间不得超过3年,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03 截止日期 网上申报:2023年7月5日, 纸质提交:2023年7月24日前。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炜霄; 电话:8629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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