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0〕526号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 662号)(以下简称“省入库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库入选申报工作,以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验收 根据省入库通知要求,申请入库的项目须于2019年7月1日以后实施,目前已完成并且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审核。项目验收有关工作参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申请项目验收的单位按照附件3验收材料要求组织好项目验收材料,并于2020年8月3日前将项目验收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电子版)提交到所在区经促部门。各区将验收材料汇总后,填写好《申请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20年8月5日前审核(盖章)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验收有关工作。 二、入库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附件5项目申报书要求组织好资料,并于2020年8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及设备购置明细表电子版)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 按照省入库通知要求,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行文(含项目汇总表、设备购置明细表电子版、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等)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3.验收材料(格式) 4.申请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5.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项目申报书 6.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2日 (联系人:伍卓峰,电话:8399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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