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邀请参加处置佛山市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陶瓷研发中心、佛山市功能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学品专业中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工作遴选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拟邀请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对佛山市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陶瓷研发中心、佛山市功能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学品专业中心两家单位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作统一处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贮存在佛山市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陶瓷研发中心、佛山市功能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学品专业中心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销毁处理,危险废弃物包括:(一)化学试剂,包括酸、碱、盐等类型固体和液体化学药品(部分物品无标签标注);(二)实验原材料,包括化工原材料、矿物原材料及其加工产品;(三)实验室固废,包括简易实验模型、模具和用品等。上述危险废弃物具体处理数量需以现场核查为准。 处置机构应确保指定地点收缴的危险废弃物得到彻底运输清理,保证各项处置条件和设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处理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具备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合作运输单位,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 三、报价方式 服务机构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预算报价中需包含但不限于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内容之一,我局将根据预算报价、工作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服务机构。 四、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7月7日下午5:00前把报名回执(见附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市科技局合作交流科电子邮箱(hzjlk@fskjj.foshan.gov.cn)。 (二)请制定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费用明细、费用收取标准依据、废品处理方案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工作人员资质证明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于2021年7月13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合作交流科。 (三)联系方式:合作交流科,高志刚,电话:0757-83282396,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11室。 五、监督与投诉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附件:报名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高志刚,联系电话:8328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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