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广东省科技军民融合咨询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7-10-20 09:31   点击数:2242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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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科函产学研字〔2017〕175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省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军民融合的战略研究和项目管理工作,现征集军民融合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组建广东省科技军民融合咨询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库主要由国内军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内军工企业、广东省内企事业单位中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组成。

  (一) 申请入库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科技咨询工作,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国内外军民应用相关领域技术发展动态及产业需求;

  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则;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 入库专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类专家。

  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曾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军队重点科技项目或国防重大专项等。

  2.企业技术类专家。

  (1)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曾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人员(课题组前3名)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军队重点科技项目或国防重大专项等;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20年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或拥有自主研制的有效核心知识产权(主要完成人)的研究人员;

  (2)央属企业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国内500强企业研发技术带头人;

  (3)入选省部级以上及军队重点人才计划的专家、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业资格的;

  3.违反保密条例受相应处分的;

  4.其他影响其履行专家职责的制约条件。

  二、征集方式

  面向军队和社会征集,由申请入库专家申请,所在单位或相关单位推荐申报。

  三、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科技军民融合咨询专家申请表(附件1),专家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审核及汇总后,填写广东省科技军民融合咨询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将附件1和附件2原件(特别是涉密资料)寄送到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军民融合服务中心,也可以将原件扫描件统一报送至专家库征集和日常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邮箱。专家申请资料收集后,由省科技厅按照相关条件进行统一筛选确认。

  四、征集时间

  本次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审核通过将获得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专题候选评审专家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专家库征集和日常管理: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军民融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宗法
  电话:020-87687595
  邮箱:164952437qq.com

  联系人:曾 媚
  电 话:020-87686279
  邮 箱:1064881539qq.com

  联系人:吴幸雷
  电话:020-87687392
  邮箱:324263771qq.com

  地址:广东省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2楼210

  附件:1.广东省科技军民融合咨询专家申请表
     2.广东省科技军民融合咨询专家推荐汇总表

省科技厅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