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4-03-26 17:47   点击数:472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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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发办: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23〕12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项目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23〕121号)及《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智改数转专题)》了解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二、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如下表)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下载申报材料,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镇(街道)经发办。

序号

专题

申报时

1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

工业互联网标识二级节点服务商奖补

8月1日—8月30日

2

工业互联网标识二级节点应用推广

3

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

5月6日—6月21日

4

数字化转型示范工厂

10月8日—11月8日

5

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产业链协同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入库

3月20日—4月30日

6

中小企业抱团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入库

7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业园区

5月6日—6月21日

8

佛山市南海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品评价

3月20日—4月23日

9

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评测及诊断奖补

10月8日—11月8日

10

中小微企业数字化产品单点应用奖补

11

中小微企业数字安全建设奖补

12

数字化转型活动入库

3月20日—4月23日

13

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相关荣誉奖励

5月6日—6月21日

  三、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佛山扶持通平台”按申报截止时间关闭申报通道,届时申报单位将无法提交申报资料。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资料要求可参考附件,以“佛山扶持通平台”发布为准),避免因网络系统问题影响申报。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

  四、请各镇(街道)经发办认真做好组织企业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项目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书中的承诺书分别加盖公章,于申报时间结束后15日内将推荐函、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题)》的通知.pdf

  附件2:申报书.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李翠琳,联系方式:8631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