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重点单位2023年研发活动常态化管理的通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禅城区企事业单位加强研发活动管理,培养一批优秀科技管理专员,促进我区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稳步提升,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7号),开展2023年重点单位研发活动常态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单位推荐 原则上由各镇(街道)经发办结合当地科技创新实际情况推荐。每家重点单位明确一名科技管理专员,负责本单位内部研发活动的日常管理。 二、常态化管理内容 (一)培育一批优秀科技管理专员,推动重点单位完善研发体系建设,引导重点单位定期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归档工作。 (二)开展重点单位研发活动季度摸底调查。 三、时间安排 (一)各镇(街道)经发办于5月9日前向区局推荐2023年研发活动常态化管理重点单位名单。 (二)各重点单位于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7月31日、10月31日、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研发活动摸查表到各镇(街道)经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各镇(街道)经发办分别于2023年5月15日、8月15日、11月15日、2024年2月15日前汇总所属地重点研发单位的摸底调查表,通过政务微信提交至区经科局。 (四)首次参与摸查的单位需提交《科技管理人员信息表》(含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至各镇(街道)经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如单位科技管理人员变更,请及时提交《科技管理专员变更备案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研发活动季度摸底填报工作,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项,积极动员和督促辖区内重点单位按时填报。 (二)研发费用日常归集、报送和研发体系建设情况是评选优秀科技管理专员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科技管理专员高度重视,认真按时完成摸查工作。 (三)优秀科技管理专员的评选仅限于区局发布受理评选通知之日时的在岗人员。各重点单位如遇科技管理专员变更,需及时向所在镇(街道)经发办和区经科局备案,提交《科技管理人员变更备案表》。 (四)2023年度重点单位优秀科技管理专员的申报及评选活动于2024年6-7月开展,申报指南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 (一)填报指导联系人 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蔡春妮15820638306 (二)各镇(街道)联系人 祖庙街道:何思亮82000202,邮箱:21845348@qq.com 张槎街道:陈润钊82501091,邮箱:271715041@qq.com 石湾镇街道:谭月珊83139980,邮箱:756648073@qq.com 南庄镇:潘志培85399720,邮箱:451923483@qq.com (三)区经科局联系人 高新技术发展股:蔡海琼岑伟波82340448、82340841 附件2:禅城区重点单位研发活动季度摸查表(非企业类).xls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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