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委组织部,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288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结合我市推荐名额分配的数量,各区、各单位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的先进集体的数量不超过1个,先进个人的数量不超过1人。 二、所推荐对象须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名称,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等。涉密或不宜公开等事项可按规定不予公示。属区级推荐对象公示期满后,应按照管理权限所在区级节能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三、请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要求,宁缺勿滥,从严把关,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市统一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后向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四、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文件、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表、征求意见表等材料。推荐文件需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程序、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未注明公示情况的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2016-2017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推荐表 4.2016-2017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个人推荐表 5.征求意见表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9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何璧君,联系电话:83997235,传真:8399476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吴祥霞,联系电话:83389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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