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望在五年内实现航天立法

 
日期:2014-11-21 11:41   点击数:2097   来源:光明日报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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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负责任的航天大国,中国始终遵守联合国外空条约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以开放、透明、负责任的态度开展外空活动。”中国国家航天局局长许达哲在17日开幕的“2014年联合国空间法研讨会”上表示,我国正在加强国内空间立法工作,目前已形成了包括民用航天发射管理、空间物体登记管理、空间碎片减缓与防护管理等在内的法律体系。中国国家航天局还将继续大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法》的制定。据有关专家透露,我国航天立法已经进入了加速期,有望在2020年前实现。

  研讨会是由联合国外空司与中国国家航天局、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联合主办的,主题为“推动国家航天立法、加强外空法治建设”。来自中、美、俄、日、法等30多个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航天机构代表和专家学者,将围绕空间法律和政策发展、促进国家空间立法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制定航天空间领域的法律是一个国家航天软实力的重要指标。“制定航天法,是中国和平利用太空,做负责任的航天大国的体现。”中国国家航天局秘书长田玉龙说,“一方面将更好地履行国际义务和责任,确保太空安全和环境安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国空间基础设施的保护,航天活动的规范;同时,有利于对空间领域的技术转移进行规范管理,推动民用航天产业的发展,促进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