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3-05-04 16:12   点击数:1145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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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市垂直管理各单位:

  《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科学技术局反映(联系电话:22831317)。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佛山市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佛科〔2022〕1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工业立区、科技强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把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助力顺德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促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成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企业,打造“规模大、质量优、后劲足”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00家。

  二、工作内容

  (一)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8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成本。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降低企业申报成本,提高申报意愿。对当年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在规定时间已备案的申报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3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和落实,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面覆盖,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科学技术局)

  (四)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借助顺德区科技金融平台,建立顺德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积极发动企业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包括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税务局)

  (五)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子女入学。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员工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企业引进人才。给予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1个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就近入学的指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培育和遴选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上市,鼓励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合作子基金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已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投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提高企业合规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成本。将高新技术企业纳入政策性金融产品扶持企业库,鼓励企业积极使用“顺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顺德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等政策性金融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更快发展。(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区科学技术局加强与财政、教育、税务等部门和各镇(街道)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统筹推进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镇(街道)要完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抓好落实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强化扶持政策落实。设立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经费由区科学技术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深化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赋能政策实现“秒批秒付”。区科学技术局根据当年财政资金预算计划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发布申报通知。

  (三)强化督查检查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把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将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工作纳入考核,并定期通报相关推进工作情况。

  四、附则

  (一)本行动方案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20—2022年)》(顺府办发〔2020〕14号)有效期已满,不再执行。

  (三)本行动方案由顺德区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