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8〕750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 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2%的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奖励。对中型以上企业所发生担保不予支持,对房地产、金融、投资机构所发生担保不予支持,对担保机构在我省以外地区的担保不予支持。 二、奖补标准 (一)分配因素 1.各机构小微企业融资年化担保额。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审核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各机构年化担保额。 2.各机构小微企业融资年化担保费率系数。年化担保费率高于1.5%且不超过(含)2%的,系数为1;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5%的,系数为1.5。 (二)计算方式 各机构安排额度=中央财政下达我市总额度×(各机构加成担保额÷全市加成担保额),其中“各机构加成担保额=各机构年化担保额×年化担保费率系数。 三、申报资料 1.申请表(系统生成)。 2.承诺函(系统生成)。 3.2019年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 4.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5.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1日。经各区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材料交到各区。各区审核汇总后于8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上报文报我局。我局将统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于8月14日前将该项工作经办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我局。 (二)请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把好项目评审关。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何志珊;联系电话:8399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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