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正案草案)》

 
日期:2016-01-09 00:44   点击数:2081   来源: 广东科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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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正案草案)》


       《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订被列入2015年广东省立法工作计划,今年7月省科技厅起草《条例(修正案草案)》稿报送请省政府审议,12月17日该条例修正案草案通过十二届64次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12月29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条例(修正案草案)》。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科技厅黄宁生厅长在会议上汇报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起草修订情况,详细介绍下放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收益处置权、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奖励比例、明确人力资源成本费使用范围等修订内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分三组对《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分组审议。会后,该条例修正案将转入省人大法工委审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