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邀请参加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及项目管理服务采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我局拟对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及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实施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立项评审服务项目(下称“采购项目一”)(最高价不超过40万元)。 (二)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服务项目(下称“采购项目二”)(最高价不超过20万元): 1.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立项合同审核服务(预计400项)。 2.历年在研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跟踪监理及年度报告审核服务(预计400项)。 3.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第一、二批集中结题评审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承担采购项目一的供应商必须是省级或以上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承担采购项目二的供应商必须是佛山市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在佛山设有分支机构的非独立法人单位。 (三)供应商应具有科技项目评审及管理的相关资质及经验。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一 1.项目说明:根据《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佛科〔2015〕147号),我局计划委托专业机构开展2017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 2.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报价中必须包括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3.工作内容: (1)根据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网上形式初审。 (2)根据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要求,在对评审对象(约600个)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后,确定评审整体工作方案。 (3)设计评估框架和评审指标体系。 (4)按项目技术领域,考虑项目的类别和数量进行分组。 (5)遴选专家,每组的专家人数为5人。 (6)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估打分(评审时间在2018年6月下旬),并录入专家意见。 (7)撰写并提交《评估咨询报告》。 (二)采购项目二 1.项目说明: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15〕147号)有关要求,开展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立项项目管理工作。 2.报价要求:预算报价方式为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报价中包括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3.工作内容: (1)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立项合同审核,预计400项,按照立项合同填写通知要求,完成审核工作。 (2)历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合同期限内,在研项目跟踪监理及年底报告审核(预计400项),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在研项目年度报告,并审核。 (3)2018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第一、二批集中验收结题,需按项目技术领域,考虑项目的类别和数量进行分组;根据验收工作内容和专业要求遴选专家;整理专家审核意见和结果,撰写并提交《工作报告》,全部工作须在2019年1月前完成。 四、其他补充说明 1.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把通知回执(见附件1)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8864564@qq.com。 2.请有意向参加评审服务采购的单位于3月29日下午5:00前将评审工作方案和报价(报价标准可参考《佛山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佛财行〔2015〕90号)、附件2)发送至邮箱28864564@qq.com。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高志刚 0757-8335584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六、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 王能文,投诉电话:83355950。 附件:1.通知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