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暂行办法》解读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吸引各方与南海经济和产业相适应的人才集聚,区人社局对照国内发达地区和佛山其他区的做法和补贴标准,整合了《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奖励和培养资助管理办法》(南府〔2015〕54号)、《佛山市南海区领军人才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2〕241号)和《佛山市南海区引进培育企业紧缺适用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5〕24号)三份文件,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暂行办法》,保留上述三份文件除租房补贴、安家费、短期进修资助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将新的人才奖励项目设置为五项,培养资助项目设置为六项。另外,提高了生活津贴(原为:政府津贴)等项目的发放标准,新推出了创业风险社保补贴、特别引才奖励、高技能晋升资助、特色培育项目资助等四个项目,可望进一步提升南海人才的竞争力。该办法有以下六方面的主要亮点: 扶持项目得到优化 本办法人才奖励项目和培养资助项目虽然大多属于我区已有的补贴项目,但大部分项目得到了充实和优化,五项人才奖励和六项培养资助项目对应覆盖八个类别的人才(具体见附表),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借用原政策的“旧瓶”、结合区域人才竞争的最新格局装进了富有吸引力的“新酒”,如:扩大了我区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的受惠群体、提高了标准、推出“创业风险社保补贴”、“高技能晋升资助”等具有创新性的扶持政策;同时,也取消了“参加短期进修”等针对性不强的个别补贴项目,使我区的人才奖励和培养资助项目更立体化和更接“地气”。 扶持力度得到加大 结合我区最新的八类人才分类,本办法对不少人才奖励和培育资助的标准进行了科学设置,如:生活津贴(原为:政府津贴),目前我区执行是2012年制定的高层人才津贴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该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也低于国内发达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津贴标准。所以本《办法》将本项津贴的标准从一类至五类依次设置为:每月30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这对我区新引进和留住一类至五类人才将作了充分的布局。如:本《暂行办法》经过三轮征求意见后,集思广益,采纳了众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企业提出的修改意见,如将五类人才(仅限于在企业工作且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或《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导向目录》)的生活津贴的发放范围改为:无论是“存量”还是本办法实施后新引进的“增量”,一律分三年发放合计3.6万元。五类人才的最主要群体是副高职称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他们一般都是区内企业核心人才,是企业最为倚重的技术力量。经初步测算,修改后补贴对象约5000人,仅此一项就需多配套需资金6000万元,可望吸引更多广州、深圳等周边发达地区的人才到南海工作。又如:创办企业配套奖励和科研创新奖励:扩大了申请对象的范围,并将补贴的高位数分别由200万元、100万元分别提高至500万元和200万元。本办法预计每年需超过1亿元。 充分体现南海特色 本《办法》的一系列人才奖励和培养资助创业扶持充分体现南海特色,并有一定的创新性,如:针对创业具有一定风险性,我区在市内首次提出建立“双创”宽容失败机制,推出“创业风险社会保险补贴”这一创业“兜底”政策,希望能给大学生等创业者们打了一针“强心剂”,让他们不会因为第一次失败就彻底放弃创业。另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也针对进驻由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创业机构,或异地孵化机构创办初创企业一类至八类人才,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创业租金补贴的覆盖群体,体现了我区对“双创”工作的更大扶持。 又如:高技能晋升补贴,对新取得高级技师或技师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高技能晋升补贴每人5000元或3000元。有利于鼓励存量的高技能人才继续提升,促进我区高技能人才晋升加速计划。这个资助项目在周边地区属于是首创,是我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的具体体现;其另一优点是对在职人才及时兑现资助,并有利于促进人才趁年轻提升技能水平。 资金投入更科学、更“立体” 本办法提出的“双创”补贴,是我区继《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南府〔2016〕5号)后推出的扶持“双创”工作升级版的举措。如:对符合南府〔2016〕5号文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的申请对象,所需资金继续从各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除此之外的申请对象,才使用区“人才立区”专项资金;对创业风险社保补贴等有南海特色的新补贴项目,完全在“人才立区”专项资金渠道列支。这使得资金上的投入更为科学,更为“立体”。又如:生活津贴,本《办法》提高了生活津贴(原为:政府津贴)的标准,对已按照《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管理办法》(南府〔2014〕34号)认定评定的一级、二级、三级人才分别平移为新标准的二类、三类、四类人才,本办法明确:按本暂行办法标准申领生活津贴的人才,如已享受之前的区政府特殊津贴,或已享受区财政发放相关荣誉专项补贴的,需扣减已发放的额度;还明确了同类奖励和培育资助项目的资金发放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这样,可避免重复发放、超最高额度享受同类补贴的情况。 培育创业孵化机构、促进创业行为 为支持区内创业孵化机构的发展,本办法设置了一些对区内创业孵化机构的扶持措施,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对象需为:进驻在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异地孵化机构创办初创企业的一类至八类人才,这有利于做大做强区内创业孵化机构,鼓励人才优先考虑进驻创业孵化机构创业,接受更多的创业服务或资源,同时也使预算资金更为可控。 关注对新晋人才的培育和引导 本办法提到:继续举办我区“博士进企业”活动,组织海外留学生、在读大学的南海籍学子、优秀高中生到知名企业参观考察,组织开展职业理想、乡情教育等对青年有实用性等讲座活动,有利于加强人文关怀,增强潜在人才对南海的认识和归属感。 据悉,区人社局局现已着手起草《关于申请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奖励和资助具体的申请程序、相关表格和具体要求,通过征询意见后将由我局正式发文,开始按新标准、新程序受理申请对象的申请,将区文件精神正式“落地”。
附表: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暂行办法》项目及奖励补贴标准情况解读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