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外资十条”印发实施 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佛山‘外资十条’”),提出加大外资引进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等十条政策,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全力吸引外资。
佛山“外资十条”提出,加大外资引进力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重点推进服务业和制造业领域有序开放,大幅度放宽在金融、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制造业、农业和能源资源等领域的限制。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实施年限为2018年~2022年,提出开展重大项目支持,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佛山投资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加大对新兴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对新设立的新兴制造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实行财政重大贡献项目奖励,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市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市财政按其当年对市级财政贡献量的20%给予所在地政府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0万元人民币。
在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方面,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市、区共同优先给予安排落实存量用地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投资强度大、亩产税收高、用地集约节约、发展前景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用地并享受优惠地价;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实行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方式供地。
在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方面,对依法依规来佛山创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放宽申请办理签证的资格条件,提供停居留便利,实行为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服务;在佛山就业的港澳居民在缴纳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待遇,且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限自住)等措施;对新引进的市科技创新团队,每个给予2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资助。
佛山“外资十条”还提出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税收便利化水平、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优化利用外资保障机制等政策举措。佛山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开放引领发展新优势,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该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佛山“外资十条”政策概览
一、加大外资引进力度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引进新兴产业项目。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新批增资项目奖励,开展重大项目支持,加大对新兴产业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外资利润再投资,特殊项目“一事一议”,实行财政重大贡献项目奖励。
三、加大用地保障力度
加强工业用地保障,实施土地出让价格优惠,实行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方式供地。
四、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支持外籍人才创新创业,给予港澳居民专享服务,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向外商投资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全口径跨境融资渠道,支持外资融资租赁业发展。
六、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
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推行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优化企业设立登记服务。
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继续落实国家有关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政策,限时办结精准帮扶。
八、提升税收便利化水平
简化流程实现个性化办税,实行税收递延政策。
九、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设立。
十、优化利用外资保障机制
加强利用外资服务协调机制,建立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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