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支持限额以上“批零餐”企业入库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24 22:15   点击数:1391   来源:佛山市商务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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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支持限额以上“批零餐”企业入库项目)管理办法》(佛商务字〔2022〕26号)及佛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支持限额以上“批零餐”企业入库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在2021年度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简称入库)的批发、零售、餐饮经营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三年进行奖励,企业确认为首次入库的第一年奖励3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分三年进行奖励,个体工商户确认为首次入库的第一年奖励1.5万元。

  在政策期内,因行业变更、跨区迁移变更、退库后重新入库等原因纳入的经营单位,不纳入本政策奖励范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期限。

  2022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二)提交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登录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或小程序(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下称“佛山扶持通”)完成实名注册、对公银行账户信息核验并登录,进入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支持限额以上“批零餐”经营单位入库项目)申领入口,核对主体信息及奖励金额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并勾选信息真实性承诺后,即可提交申请。

  (三)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扶持通平台立即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碰自动核查申请人奖励资格,审核通过的,奖励资金将自动发放至经营单位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为营业执照持有人名下的个人银行帐户)。申请人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线申诉。

  四、申诉流程

  (一)申诉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

  申诉人对申请信息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2022年10月25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支持限额以上“批零餐”企业入库项目)在线提交相关申诉材料:

  1.拍照或扫描《企业营业执照》。

  2.拍照或扫描上传纳统(统计系统在线)图片(截图)。

  3.在线填写《申诉表》

  (二)申诉办理程序。

  申诉企业在佛山扶持通(支持限额以上“批零餐”经营单位入库项目)中点击所在区域申诉图标,并提交申诉材料。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按属地管理职责进行审核,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市商务局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进行相关资金拨付;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相关意见(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理由)通过佛山扶持通反馈申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佛山扶持通申领补助,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要重视申诉件的审核工作,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申诉,要仔细核对其是否符合条件,如不符合条件,亦需将相关审核意见反馈申请人。

  附件:2022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支持限额以上“批零餐”企业入库项目)专项资金申诉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陈女士82340926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罗女士86337489

  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陈女士22830342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廖女士88885608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蒋女士87755935

  扶持通技术平台:83282211

  佛山市商务局:黄先生83995350

  钟先生8328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