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就《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

 
日期:2018-07-09 09:31   点击数:2569   来源:科技部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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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7月6日就“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相关措施”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科技部副部长李萌介绍了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出席吹风会。


下面是这次发布会要点回顾:


李萌:7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若干措施,新闻稿发出后,在科技界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利用这个机会,我简单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针对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的问题,指示要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李克强总理对加快解决束缚科研人员手脚的问题,激励科研人员发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各方面迅速行动起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将会有一系列措施出台。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若干措施”就是其中之一。在制定若干措施的过程中,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的意见建议,具体对制定若干措施有三点考虑:


一是以信任为前提。充分尊重科研人员主体地位,按照科研活动规律改进科研管理方式,精简优化管理流程,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紧扣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问题,需要改进的立即改进,没有落实的抓紧落实。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放权放到位,放出活力,放出绩效;管理要守住底线,为科研活动保驾护航。


这次制定的“若干措施”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针对性强。主要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科研人员反映突出的经费管理繁琐、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等问题,采取措施能解决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求面面俱到。二是改革力度大。近20条内容条条都有突破,特别是坚持刀口向内、从政府自身改起,体现服务意识。三是操作性强。提出的政策措施明确了执行主体和实施对象,有的还明确了时限要求,做到可操作、可考核、可检验。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一是关于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二是关于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切实精简人才“帽子”,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加大对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三是关于强化科研绩效评价。推动项目管理向重实效、重结果转变,对基础和应用基础、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项目实行绩效分类评价。强化契约精神,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四是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强化法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分级责任担当机制,鼓励法人单位担当负责。这些具体内容,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新闻稿里有充分的体现。


“若干措施”同时提出,开展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科技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选择部分高校和院所开展更大力度改革试点。这些改革试点有几个内容:一是开展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试点,项目直接经费中除设备费外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二是开展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试点,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奖励经费,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三是开展科研机构分类支持试点,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实施差别化的经费保障机制。四是开展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1、这次的“若干措施”从哪些方面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


李萌:这次的“若干措施”推出的改革措施有很多,制定前提就是充分相信科研人员、充分尊重科研规律。这是这次制定措施的基本出发点。在这样的基本出发点上,着眼于科研管理全流程的改革和完善,打出“组合拳”,为科研人员松绑和减负。


比如在项目申报方面。精简科研项目申报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这里有明确要求,减哪些、申报哪些。在过程管理方面,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所有材料一次报送,加强数据共享。凡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有的基础数据,过去要求提供过的材料,都不再要求重新提供。在监督检查方面,制定统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相对集中时间内开展联合检查,主要是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种评估、监督、检查、审计,避免对同一个项目、同一年度内多头重复检查。比如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在三年以内的研究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而以单位的自主管理为主。


在项目验收方面,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这是一个很大的改革。过去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是两个过程,两个过程都要有人去,一拨是财务人员,一拨是技术人员,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感到很难应付。这次合并了,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综合性的绩效评价,不再分别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我以上讲的这些看起来很琐碎,但正因为要落实,要有突破,就要从这些具体的、琐碎的管理流程中下手“砍”。


2、措施中提到“重结果、重绩效”的评价体系,但是有一些基础性研究耗时比较长,短期内不容易出成果,如何对这一类科研人员进行有效评价和激励?除了中短期的薪酬绩效激励,接下来是否会考虑中长期的激励,比如像股权项目分红等方式,从而推动基础性的研究。


李萌:大家知道,探索性基础研究跟其他的研究不一样,具有灵感的瞬间性、方式的随意性、路径的不确定性,而且还有长期性的特点,要坐冷板凳。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前不久“三评”的改革意见,包括在年初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都对基础研究的管理和研究部署作出了安排。这次“若干措施”也有一些支持基础研究的措施,比如说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但对重大的技术创新就不能这样。再比如基础研究的评价重点,是允许探索失败的。再比如加大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提高间接费的比例等举措。


一是加强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主要是开展机构分类评价改革,完善稳定性支持的经费和竞争性支持经费相协调的保障机制。对于基础前沿研究类的机构,适当提高人员的经费补助标准,保障合理的薪酬待遇,使科研人员长期稳定地从事基础研究,包括从稳定支持经费中提取20%的奖励经费。


二是完善基础研究的评价机制。对基础研究的人才评价,我们采取同行评价,特别是国际同行评价。还实行代表性成果和代表作品评价,重点评价新的发现、新的原理、新的方法、新的规律等这些原创性成果的科学影响。


三是扭转基础研究唯论文数量的倾向。大家知道,基础研究的论文评价是全世界通用的,但是论文评价和论文质量评价是两回事,我们要克服“唯数量”的问题。我们在“若干措施”里强调避免片面追求论文和影响因子,着重推行代表作评价,注重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另外,科技部还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础研究评价相关办法,来落实“若干措施”的具体内容。


李萌:在基础研究领域现在还没有单独的制定股权分红政策,但是在技术创新领域、成果转化领域是有股权分红比例的。现在的情况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周期越来越短,有些基础研究的成果可以离开实验室进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研究怎么对应用基础研究进行股权的激励问题。


3、这些好的政策措施不要成为空中楼阁,怎么能够让它落到实处。科技部今后有没有什么具体举措,来推动这些利好政策的落实?


李萌:你这个问题非常好。大家都关心落实的问题。确实,我们在过去有不少的文件制定出来了,但是落实效果不太理想。有很多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制定过程中,在各方面磨合的过程中,把很多硬指标、硬要求都磨掉了,所以造成在现实中没有办法完全落实。这次有什么不一样?这次“若干措施”本身每一条都非常明确、具体。比如20%,就是20%,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合并,就是合并了,非常明确,操作性很强,大部分条款拿来就可以直接用。另外对有些需要细化的条款,我们将会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


比如说,对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要采取“一项一策”的清单式管理,项目的范围、年薪制要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国务院要求由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细化具体措施。因为对于每一个研究类型的项目,要求人的能力是不一样的,所以采取“一项一策”,一个单位一策,要和单位进行沟通具体的操作。


再比如,我们提出要增加科研人员申报准备的时间,什么项目给多少时间也是需要具体安排的,我们会和有关部门制定详细办法。


相关领域部门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如果和这次提出的措施不一致,应该进行完善和修改。比如精简合并项目预算科目,合并技术验收、财务验收,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这些政策都需要对现有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4、允许科研人员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把他们从繁杂的琐事中解放出来,这方面科技部将如何推动落实?


李萌:这次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是一个重大的改革,首先从字面上就看出来,两种验收变成了一次验收,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梳理验收流程,在这个基础上合并相关的程序,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一是项目期末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通知一并下达,不再分开组织。二是项目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相关的材料一次提供,不再要求分别提供和重复提供。三是技术验收结论和财务验收结论在综合的绩效报告中一并作出,“三个一并”,一并下达、一并提交、一并作出,这样进行具体落实。


你讲的允许科研人员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从繁杂的事物中解脱出来,这是国务院的要求,体现这个精神和政策的导向,可以有不同具体的形式。比如聘请财务助理等,就是具体的形式。具体采取哪些形式,只要能够解决问题,就由单位自己来决定。哪些具体形式能够把科研人员从繁杂的琐碎事务中解放出来,我们就采取哪些形式。


5、从源头上优化项目经费概算,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李萌:项目预算试点问题。我们将从两个层面来解决,一是经费预算的编制简化。二是进一步精简合并费用科目。这些都要通过试点来解决。近期操作有困难的,会选择一部分单位,特别是选择一些好的,基于诚信、能力为基础的单位来搞试点。项目的直接经费中除了设备费以外,其他的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再提供明细。进一步精简合并其他的直接费用科目,各个项目管理的专业机构都要简化相关的科研项目预算要求,精简说明和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