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020年下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商(协)会,各外贸企业: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工作总署,现决定开展2020年下半年资金申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扶持对象: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期间企业所发生的项目。2020年上半年未申报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在本期一并补充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自1月25日至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企业登陆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按材料要求顺序排序上传,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若有需要,再电话通知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四、咨询联系:陈小姐82340863、郑小姐82340861,邮箱(郑小姐):3271387215@qq.com。
附件1-5:禅城区2020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专项资金申请表.xls 附件6:佛山市禅城区进出口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专项货款申请流程和材料.doc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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