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及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及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接省商务厅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贸易强国和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按照项目先入库后安排资金原则,现组织企业申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入库。请各镇(街)积极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切实履行对本区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审核职责,对拟入库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组织开展核查论证。 请于2023年1月3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 (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一份)和盖章后的附件3、附件4送至我局,逾期不再接收。
附件:附件1-4.zip 1.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及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2.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及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指南 3.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项目入库明细表 4.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入库明细表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2 年 12 月20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