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打通“实验室”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机制与投入双轮驱动,打通从“实验室”到“市场”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广州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之路必将越走越宽。
《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将于本月5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此办法,广州市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配套措施明确,成果完成人(团队)的收入分配比例不低于70%。
熟悉国内科技现状的人,不难理解“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纳入单位预算,处置收益不上缴财政”“成果完成人(团队)的收入分配比例可不低于70%”规定之分量。去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了“不低于50%”的底线,广州高出20%。
作为省会城市,广州拥有众多的高校和科研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大概占全省的70%,科研分院占全省的70%,科技成果也占到全省的70%左右,“3个70%”彰显广州的科技优势,也决定了广州的广东科技中心地位。与此同时,广州非常注重科技投入。2015年财政科技支出71.7亿元,是2010年的4.68倍;科技企业孵化器119家、孵化面积650万平方米,分别是2010年的4.25倍和3.76倍。据市科创委介绍,未来将继续实施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确保到2017年全市财政科技经费增至100亿元以上。争取3年内建设150家众创空间,打造10家示范特色众创空间。
科技资源丰富、财政投入不薄、科技平台众多、科技优势明显……最终还要体现在科技成果转化上,以成果转化、科技产出说话。倘若产学研脱节,大量科技“成果”长年“锁在深闺”,慢慢变成“陈果”,白白浪费各种资源。而这,恰恰是我国当前的一块短板。数据表明,我国每年有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3万多项,只有10%到15%能够产生规模效应;每年有专利技术7万多项,实施率只有10%。“实验室”与“市场”未能实现高效对接,成因错综复杂。其中,尤以激励机制僵化、科技人员收益与贡献不成比例、难以体现知识价值为最。收益偏低,既挫伤科技人员将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也放大了科技经费违规使用的风险。
科技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要营造一个鼓励创新、积极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氛围,就要较大幅度提高科技人员创新成果收益,使他们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待遇和尊严。科技人员通过“吃脑”富起来了,科技成果转化才有可靠的动力保障。广州新规较大幅度提高成果完成人(团队)收入分配比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体现对科技活动规律与科技人员价值的再确认,抓住了人这一关键性决定因素,有助于推动广州科技成果转化之效率。
除了加大财政投入,政府在发挥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上,还应有更大的作为。据测算,财政科技投入约可带动企业4~5倍的配套投入,对科技园区等基础设施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财政投入更是会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数十倍、百倍的跟投。在发达国家,这个通常由风险投资公司或投资银行来做,广州的风险投资、投资银行或企业,对研发投入积极性不够或经济实力不足——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投入大量科研经费的经济实力——没有担当起科技投入主体的责任。吸引风投公司目光、提振企业投资信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是未来财政投入需要考虑的附加项。
机制与投入双轮驱动,打通从“实验室”到“市场”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广州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之路必将越走越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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